《唐宋人笔记》载:魏野与李渎
陕右魏处士野、蒲中李微君渎乃中表也 ,俱有高节,以吟咏相善。野与东郊凿土室方丈,荫以修竹,泉流其前,曰乐天洞;渎结茅斋中条之阴,曰浮云堂,皆有潇洒之趣。每承兴相过,赋诗饮酒,累日乃去。一日,渎过野曰;‘’前夕恍惚若梦中,床下有人曰:‘行到水穷处,末知天尽时。’即正其误曰:‘盍云:坐看云起时。’:对曰:‘此浮云安得兴起邪?’渎水命,此必死期,故来访別。‘’还家,末几卒。
《宋史》载:
渎即野中表兄也。渎卒讣至,野哭之恸,谓其子曰:“吾不可去,去必不至。”第遣其子赴之,裁六日而野亦卒,时甚异焉。
余读史固知;史笔曲直,孰信孰不可信,惟时人笔记,见之厂肆,录于亲闻,笔墨粗率,然可信也。魏野与李渎宋时居士,名倾朝野。余鄰乡,感其事赋律句一首;
崤函雙士隐中流,过往蒲州并陕州。
诏对殿墀皆不就,喜從糜鹿嗜吟游。
莱公失意茅庐醉,红袖憐诗壁上羞。
孰信浮云殆乎尽,以之生死两幽幽。
注1,殿墀——宋真宗召魏野李渎岀山,魏野答曰;‘’糜鹿之性,顿缨则狂,岂可瞻对殿墀”为由,拒绝做官。
2,莱公——即寇准,曾领陕州。被罢相后造谒魏野。
3,红袖——世传魏野尝从莱公(寇准)游陕府僧舍,各有留题。后复同游,见莱公之诗已用碧纱笼护,而野诗独否,尘昏满壁。时有从行官妓颇慧黠,即以袂就拂之。野徐曰:“若得常将红袖拂,也应胜似碧纱笼。”莱公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