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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从兴 男  5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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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从兴诗评】02崇高优美兼而有之——读麻鬼羊曷《金字塔》

张从兴 发布于2021-06-11 02:49   点击:697   评论:0  
多年前,在网上某文学论坛担任版主时,读到一位80后女生的新诗《金字塔》,就写了诗评。只知道她的网名是“麻鬼羊曷”,真名实姓就不得而知了。
      兵荒马乱的年代
      我遥望远方
      金字塔的光芒
      跳入眼帘
      一块一块的汗水
      堆砌了你
      一车一车的鲜血
      铸造了你
      一群一群的智慧
      是你出众的生命
      一滴一滴的泪水
      是你孤独的骄傲
      一堆一堆的骷髅
      是你天下无双的骨骼
      一队一队的死人
      是你独一无二的身躯
      昏黄的沙漠中
      你头顶上的光环盖过了任何事物
      细碎的风沙中
      你周身的荣耀让我慕名而来
      我的思念
      你的神奇
      我愿化为一瓶牛奶
      在你的怀抱中甜睡
      我愿变成一杯酒
      在你的心脏旁沉香

  中国80后女生“麻鬼羊曷”的诗歌《金字塔》,行文流畅,也不晦涩,却予人以广袤的想象空间。
  先看一下这首诗的形式美。
  记得曾经读过一篇题为《谈排比句的运用》的文章,作者在文中写道:“排比,本是一种修辞方式。可一旦将这一语言样式扩大化地使用,便可使文章‘闪闪发光’,文采顿生。”
  诗人在描写诗中的金字塔时,就大量采用了排比句的修辞手法,营造了气势恢宏的氛围:

    一块一块的汗水
    堆砌了你
    一车一车的鲜血
    铸造了你

  这组排比句,写的是建造金字塔之不易。

    一群一群的智慧
    是你出众的生命
    一滴一滴的泪水
    是你孤独的骄傲

  这组排比句,写的还是建造金字塔之不易。

    一堆一堆的骷髅
    是你天下无双的骨骼
    一队一队的死人
    是你独一无二的身躯

  这组排比句,写的仍然是建造金字塔之不易。
  诗人在三组不同的排比句中,融入了汗水、鲜血、孤独、骄傲、骷髅、骨骼、死人等读之令人沉郁的意象,层层迭进,把古埃及统治者驱使成千上万的奴隶,花几十年时间,流血流汗,不眠不休地赶建工程浩大的金字塔的宏大场面,给写活了。
  当我读到这几段文字时,我脑海里浮现的并不是几千里外的埃及沙漠上的金字塔,而是几千年前的古埃及帝国时期,法老王的监工将军和士兵们,挥着皮鞭抽打奴隶,驱使他们切割石块、搬运石料的生动景象,就像在看好莱坞电影经典《十诫》一样。

    我愿化为一瓶牛奶
    在你的怀抱中甜睡
    我愿变成一杯酒
    在你的心脏旁沉香

  这是诗歌的最后四句。不知何故,诗人在写到“我愿变成一杯酒”这句时,没有给“酒”加上一个形容词,如“醇酒”、“美酒”之类的,否则就会是另一组写得相当优美的排比句,如此就能让此诗的形式美更上一层楼。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小小的遗憾。
  接下来,再看一下此诗的内涵。
  此诗不同流俗之处在于,诗人在用了大量的篇幅来描写兴建金字塔的血腥场面后,并没有着墨于同情“被压迫的人民”或谴责“万恶的压迫者”,而是被金字塔的壮丽所征服——“你头顶上的光环盖过了任何事物”、“你周身的荣耀让我慕名而来”,最后还在金字塔面前许愿:

  我愿化为一瓶牛奶/在你的怀抱中甜睡我愿变成一杯酒/在你的心脏旁沉香

  要知道,在崇高的事物面前,人类是很渺小的,心灵也是脆弱的。金字塔,是相当高的,尤其是在一马平川的沙漠上面,更是高得令人颤抖,令人战栗。人们在这种景况下的第一个自然反应,绝对是两腿发软,由不得要跪下来膜拜。
  这也就是为什么古今中外的帝王将相,都要把宫殿、宝座等统治权力的象征,摆在较高的位置,以便居高临下的缘故。拉萨山上的布达拉宫,紫禁城内的太和殿,还有皇帝老儿在太和殿内的龙椅等等,都是再也明显不过的例子。
  如果认为这首以“金字塔”为题的诗,仅仅只是在歌颂金字塔的宏伟,也就是一首纯粹的咏物诗,那只是停留在鉴赏此诗的第一层境界。
  金字塔是死的,不过是一大堆大石块而已。躺在金字塔里的法老王,才是曾经叱咤风云过的风流人物。事实上,埃及的金字塔,如胡夫金字塔、哈佛拉金字塔、门卡乌拉金字塔等,都是以法老王的名字命名的。可以说,法老王就是金字塔,金字塔就是法老王,两者是无法分离的。因此我认为从这首诗中,也能读出诗人具有“英雄崇拜”的情怀。也就是说,此诗也是一首对英雄主义的赞歌。
  或许诗人自己也未必清楚,其实她在诗歌的一开头——兵荒马乱的年代/我遥望远方——就已经流露出对英雄的憧憬。为什么要在“兵荒马乱的年代”遥望远方的金字塔呢?不就是盼望以金字塔隐喻的法老王,以法老王隐喻的英雄出来拯救苍生,再造乾坤吗?
  一部《二十五史》,说穿了,不过是记录上下五千年“乱世出英雄,乱世出天子”事迹的流水账嘛!
  可是,把此诗理解成英雄主义的赞歌,也不过是达到鉴赏此诗的第二层境界而已。鉴赏此诗的最高境界,即第三层境界,应是德国哲人康德在《论优美感和崇高感》中所提到的崇高和优美这两个美学范畴。
  康德认为,“崇高使人感动,优美则使人迷恋”、“崇高必定总是伟大的,必定是纯朴的,优美感则迷醉人,优美也可以是渺小的,可以是经过装扮和修饰的”。
  在康德看来,崇高如果没有优美来补充,就不可能持久,它会使人感到可敬而不可亲,人们对它就会敬而远之,而优美若不能升华为崇高就会陷入低级趣味的危险。换言之,一切真正的美,必须是既崇高而又优美,亦即“阳刚美”和“阴柔美”的统一。
  诗人赞叹金字塔的宏伟,这是“崇高使人感动”;诗人愿意化为牛奶在金字塔的怀抱中甜睡,化为美酒在金字塔的心脏旁沉香,这就是“优美则使人迷恋”了。换言之,从审美的角度说,读到了崇高优美兼而有之,才算是真正读懂了这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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