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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说说“着题诗”和“避题字”

胜达 发布于2021-06-06 13:13   点击:852   评论:0  
  说说“着题诗”和“避题字”
    着题诗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元·方回所著《瀛奎律髓》里,他在卷二十七选唐宋律诗99首组成一个单元,称之为“着题类”。其中五律30首,七律69首,宋诗占多数,有75首。题材涉及燕子、大雁、苍蝇、竹子、毛笔、萤火、榴花、梨子、海棠、柑橘、荔枝、山茶花、牡丹、樱桃、菊花、杨梅、螃蟹、马、牛等。入选律诗都把重点放在细致观察和描写上,极尽语言技巧全方位表现所咏事物,总的来看,实际上就是我们常说的咏物诗。
    既然是咏物诗,为何要单列为一类呢?对此,他在“着题类”**解说:“着题诗,即六艺之所谓赋而有比焉,极天下之最难。石曼卿《红梅》诗有曰:‘认桃无绿叶,辨杏有青枝。’不为东坡所取,故曰:‘题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然不切题,又落汗漫。今除梅花、雪、月、晴雨为专类外,凡杂赋体物肖形,语意精到者,选诸此。”原来,他把古人吟诵较多的“梅、雪、月、晴雨”之物作为专类外,不列咏物诗而单提取一类“赋而有比”的咏物作品称之为“着题诗”。
   方回着题类第一首诗是唐杜甫的《房兵曹胡马》,我们看看能否从中发现些端倪。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这首诗一般认为作于开元二十八年(740)或二十九年,正值诗人漫游齐赵,裘马清狂的青年时期。
    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先介绍名马来自盛产“汗血宝马”的大宛,先声托人,让读者展开想象。接下来着抓住名马的自身特征刻画其形象:轮廓锋棱瘦骨,马耳如刀削斧劈般锐利劲挺,四蹄踏风轻盈。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紧承上句“四蹄轻”写它纵横驰骋,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而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以至于托付生命。尾联总挽上文概括骏马骁勇奔腾的能力,结句宕开一笔:“万里可横行”,明里写马,实则写人。既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杜甫一直怀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理想,在盛唐时代国力强盛时期,更激发他一腔豪情,渴望积极进取,建功立业。
    从杜甫诗的简析我们可以看出,咏物诗要对“物”进行细致描写,这是“赋”,但不能囿于“物”,还要有所比况、有所比拟、有所寄托,最终落实到对人的精神、情怀、意志、理想、情绪等等的表现上,这就是“比”,只有兼具“赋而有比”者,才是“着题诗”。
    以此而言,着题诗也是古已有之。咏物诗的写作有着悠久的传统,《诗经》里即有描摹物态、借物喻人、托物起兴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有些被朱自清称之为“比体诗”(《诗言志辨·赋比兴通释》)的,虽然还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着题诗,但可视为着题诗的萌芽,对后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可以认为《诗经》为着题诗拉开了序幕,而最早成型并惊艳亮相的,应该算作屈原的《橘颂》。
    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大量的咏物诗,最早自称咏物诗的人,应是唐朝的樊铸。他有《及第后读书院咏物十首上礼部李侍郎》诗十首。其人生平事迹无考,只知道天宝时期进士及第,《全唐诗》收存他10首咏物诗(其中一首残)。
    咏物诗经唐至宋,着题已经是诗人意识的自我觉醒,所以魏庆之说:“诗人咏物形容之妙,近世为最”([宋]魏庆之《诗人玉屑》)。宋朝不仅产生了大量优秀的着题诗,而且对此有了一些朦胧的理论探讨。
   宋吴聿说:半山云:“‘不知太乙游何处,定把青藜独照公’乃《上元夜戏刘贡父》诗。贡父时在馆中,适与王嘉所载刘向上元夜天禄阁遇太乙降事相契,事见《拾遗记》。原本‘嘉’讹‘家’,今正。故有此句。然此事前人引用已多,特半山用得着题耳。”(《观林诗话》)许顗说:“前辈诗不独语句精鍊,且是着题。”(《许彦周诗话》)。惠洪说“郑谷咏落叶,未尝及凋零飘坠之意。人一见之,自然知为落叶。诗曰:‘返蚁难寻穴,归禽易觅巢。满廊僧不厌,一个俗嫌多。’”(见魏庆之《诗人玉屑》)宋人多持这种见解。更有甚者,填词也不能违背这一原则,即使“词为艳科”,咏物也要入闺房之意,否则,便被看作不是正宗本色。
    但当时更注重的还是创作实践,虽然苏轼已明确否定石曼卿《红梅》诗的不可取,但并未做深入研究,仅在自己的创作中实践这一理念。比如他著名的《东栏梨花》:“梨花淡白柳深青,柳絮飞时花满城。惆怅东栏一株雪,人生看得几清明”。寥寥数语,写尽了人生短暂的无奈与伤怀;充满了家庭变故,政治失意的悲凉。
   由于着题诗研究缺乏资料,以至于有些当代学者对此也产生一些错误的理解。比如有的学者同样引用方回《瀛奎律髓》里的论述后得出这样的结论:“‘着题诗’的实质其实是不着题,也就是说在描摹物象时不能在诗中出现所咏之物的名称,既不能完全写实,但又必须合乎物象特点。石延年(字曼卿)的这首梅花诗虽然没有出现‘红梅’字样,但却太过执着于对红梅形态的写实,所以被苏轼批评”(见陈静《唐宋律诗流变研究》127页),这个说法不正确。“着题”即“切题”,是显露题旨的意思。这个题旨即是赋而“有比”,而非揭示题目。从方回所选着题类诗歌看,有不犯题,有犯题,看来他完全没有考虑这个因素。这位学者所言是把咏物诗的形式与内容弄混了。
   咏物诗发展到宋代后出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即有意识地回避所咏事物,尽描写其外部特征诸如形态、功用等。除题目外,诗句中不得同时出现与题目相同的字眼。对此,王力先生称之为“避题”,他在《汉语诗律学》里说:“ 这种咏物诗差不多等于谜语,题目是谜底,诗是谜面,事实上,做得切题的咏物诗,也确能令人单凭诗的内容猜出题目来,以古人为题的咏古诗,也往往采用这种避题的方式,有一种文人游戏叫做诗钟,其中有一种分咏格,是只有对仗的两句,每句各咏一物或一事,须注意不得犯题。这也是由咏物诗演化而来的。”
    这种避题字的咏物诗其发展有一个过程。唐代的咏物诗喜欢开篇点题,如杜甫的《微雨》诗,首联“微雨不滑道,断云疏复行”;李白的《南轩松》首联“南轩有孤松,柯叶自绵幂”;柳子厚的《柳州城北种柑》首联“手种黄柑二百株,春来新叶遍城隅”等等。当时咏物诗形式上是否需要避题没有统一认识,也没有在创作实践中刻意自律。比如初唐虞世南的五绝《蝉》:“垂穗饮清露,流响出疏桐。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骆宾王的《在狱咏蝉》:首联“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深。”前者避题字,后者不避。可见诗人对此意识不强,写作上也没有一定之规。
    中晚唐以后,特别是宋代以降,咏物诗避题字的风气愈演愈烈,成了一种习惯和定格。虽然没有权威机构、人物、著作做出明确规定,但违反了就会受人讥讽嘲笑。这时,咏物诗也成了谜语,标题是谜底,内容是谜面。比如初唐李峤的《风》:“解落三秋叶,能开二月花。过江千尺浪,入竹万竿斜。”
    格律诗的发展规律是由简单、浅易朝着复杂、繁难的方向进行,首先从宽松的声律而规范为严格的平仄用韵格律,其次在内容和立意上由一般咏物发展为着题寄托,最后从形式上要求避题字而不得犯题。诗人就是在这种不断增加难度的游戏里充分施展才华,享受乐趣。清代钱泳不无感叹地说:“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履园谈诗》),袁枚则用八个字总结为“不脱不粘,自然奇雅”,说来简单,真做到谈何容易。
    了解一点常识,不仅能提高我们欣赏格律诗的水平,也能提醒在创作实践时注意采用“赋而有比”的手法,同时兼顾“避题字”这一约定俗成的形式。否则就会成为袁枚批评的“咏物诗无寄托,便是儿童猜谜。”或吴世昌讽刺的“‘绕着树丛打鸟’,无非是有韵的谜语。”(《读词须有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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