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漫笔:格律诗的“对喻”
文:芦苇片语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一个在语言中喜欢运用“赋比兴”的国度,尤其格律诗更经常运用一些修辞手法,而这些修辞手法能让诗词更加生动感人,使人如入其境。今天不想多说这些修辞手法,因为不想老生常谈,或者重拾别人的牙慧。只说对喻。
对喻就是在格律诗对偶句中运用比喻手法,形成对喻。
一千多年前刘勰就已经在《文心雕龙·丽辞》开篇指出:“造化赋形,支体必双,神理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辞,运裁百虑,高下相须,自然成对。”这正是对喻在中国文化中特殊地位的一个精彩追溯。
其实如果我们注意的话,《诗经》中已经有了对喻的雏形了。如“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取妻,必齐之姜?”(《衡门》) 大体的意思是:要吃鱼,何必一定要吃河里的鲂鱼?要娶妻,何必一定要娶齐国的姜姓女子?
从表面上看这两个句子好像不大相干,其实是用第一句比喻第二句,就形成能在一起的对偶句了。唐人皇甫湜曾简明扼要论断:“凡喻,必以非类;凡比,必以其伦”。这个道理很明显,只能用不同的东西互相比喻,两者之所以能比喻,一定要有某些相似之处。“比喻是文学语言的根本”,而我们这个伟大的华夏民族又愿意将比喻和对偶揉和在一起,形成对立统一的思维方式。在格律诗中运用对喻更是自然而然的方式方法了。
在中国诗歌中,很多比喻句不是有意为之,而是自然趋向于相对而言。
“皑如山上雪,皎如云间月。”(《白头翁》卓文君)其实作者不是有意写对偶句,很自然用山上雪与云间月作比喻,这种写法古人诗歌中随处可见。我最喜欢的一句对喻:“啼残瘦玉兰心吐,蹴就春红燕尾香。”(《咏烛剪》武伯英)上句比喻蜡烛,下句比喻剪子,形成相对的比喻,和谐生动,给人一种新鲜感。
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在自己的创作中运用。
我写的《秋苇》中的对喻:
“叶吮残阳霞透骨,花呼孤雁雪操琴。曾经绿浪回波舞,过往烟云厚道心。”以秋苇自喻自己的过往和现在的境况。
我写的《酒别》中的对喻:
“开怀畅饮残云去,把盏飘香暖日停。沉醉魂灵如彩画,昏酣睡态似顽童。”
这个对喻很好理解,无需赘言。
我写的《安居和清》中的对喻:“历载常逢无恶客,经年几面有愚氓。”
恶客,比喻庸俗不堪或者不受欢迎的人。
愚氓:愚蠢鲁莽之人。
我的体会是运用对喻可以使自己的作品生色而感人,值得玩味。当然还有很多修辞手法可用,看自己的喜欢及习惯而定。
此前宋代人陈骙著有《文则》一书。他把比喻分为十种。其中有一种“对喻”,指两句相对的比喻。他是这样说对喻的:第五种是“对喻,先比后证,上下相符。《庄子》曰:鱼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术。《荀子》日: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此类是也。”对喻概念的提出好像不太引人注意。我认为它对于研究对偶,写好律诗的对偶句大有利处!在律诗的颔联、颈联中用好对喻,大都能形成比较好的句子,古人有影响力的对喻都是佳句,如人们熟知的“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作者很自然随诗思之所至写出。还有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 俯首甘为孺子牛。”韩愈的“书山有路勤为径, 学海无涯苦作舟。”李白的”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颜真卿的“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等都是脍炙人口的名句!
比喻分为明喻、暗喻、借喻、隐喻、博喻等。但是在诗词创作过程中。运用比喻手法时,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注意用常见易懂而不是罕见难懂的事物(喻体),来说明陌生抽象的事物(本体);注意贴切,应该抓住喻体和本体二者之间某种相似的特征而突出它们,往往通过联想而产生深刻的印象;注意正确选择喻体,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作用,所以要分清楚。
本人的一点体会全是学习而得,原本是择而食之,去粗取精,以壮自体;倘学习不择而食之,言不适己,则易伤身,学习别人,丰富自己,如把酒一醉,何其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