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8月26日,28岁的武昌车辆厂车工方俊明和两个同事骑车经过东湖九女墩,突然,湖中传来“救命”声,只见一个小男孩在水里扑腾着,方俊明一跃入水。而这只是12岁顽童恶作剧,假装溺水逗玩岸上的妹妹。
事发地的水深仅1米左右,方俊明撞到水下的水泥台,头部重创,中枢神经受损。
2013年10月31日,方俊明被授予武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此时,距离他跳水救人过去了28年。“证明我是实实在在救人了,不是我在这儿瞎说。”方俊明说,见义勇为证书“填补了心头的缺”。
2014年2月10日,方俊明荣获感动中国2013年度十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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