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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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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命判官李立!(96)【诗侃一百单八将地奴星】 [七律]   作者:王坚    简体 繁体

李立是《水浒传》中的人物,绰号催命判官,江州人氏,在揭阳岭开黑店为生,与李俊同为当地一霸。后参与营救宋江,大闹江州,是白龙庙二十九英雄之一。梁山大聚义时,排第九十六位,上应地奴星,担任北山酒店掌店头领。征方腊时战死于清溪县,追封义节郎。
人物出身
李立是江州人氏,在揭阳岭经营一家酒店,常用麻倒客人,继而谋财害命,人称催命判官。他和混江龙李俊同霸揭阳岭,与揭阳镇的穆弘兄弟、浔阳江的张横兄弟合称揭阳三霸。
结识宋江
宋江刺配江州时,途经揭阳岭。李俊听闻消息,便在岭下等候,却与宋江错过。宋江在李立的酒店里吃酒,被李立用麻翻,险遭杀害。李俊等不到宋江,便返回岭上寻找李立,恰遇李立要宰杀宋江,便将宋江救下。李立将宋江救醒后,提议让宋江留在揭阳岭,却被宋江拒绝。
宋江在江州题反诗,遭黄文炳告发,与戴宗被判斩首,却被李逵以及梁山泊十七位头领劫法场救出。李立与李俊、张横、穆弘等九人也驾船赶赴江州,要劫牢搭救宋江,却在江边白龙庙与宋江等人相遇,一行二十九人便在白龙庙聚会。大闹无为军后,李立随宋江入伙梁山。
梁山聚义
李立上山后,奉命去山南路开设作眼酒店,负责接引上山好汉、探听飞报军情。
吴用智取大名府时,调拨八路兵马。李立隶属第六队,与曹正一同担任李逵的副将。
梁山排座次时,李立排第九十六位,星号地奴星,与王定六一同经营北山酒店。
人物结局
梁山受招安后,李立随宋江南征北战,先后征讨辽国、河北田虎、淮西王庆、江南方腊,但并无突出战绩。
征讨方腊时,李立随孙新、顾大嫂由小路摸上独松关,在关上放火,惊走贼军,并与汤隆合擒守将蒋印。清溪之战中,李立身受重伤,医治不痊而死,后追封义节郎。
出处考究
姓名出处
李立其人不见于《大宋宣和遗事》、《宋江三十六人赞》以及元杂剧水浒戏等早期水浒故事和文学,应属于小说《水浒传》的创造。
绰号考究
判官系唐宋所设官名,为地方长官主要僚属。旧说阴曹地府的阎王也设有判官多名,其中掌生死簿判官为首席判官。元明杂剧平话通常认为唐滏阳令崔钰“没为神,主幽冥”,“催命判官”之称或由此而来。
人物评价
原著赞诗
赤色虬须乱撒,红丝虎眼睁圆。
揭岭魔祟,酆都催命判官。
后世评价
李立在原著中出场不多,形象较为模糊,因此很少被历代名家所点评。画家牛牧野对李立曾有赞词一首:“政之不宣,民之不宁。揭阳岭上,肆意纵行。”
现代读者多认为,李立所开设的黑店,雁过拔毛,唯利是图,毫无底线,比之奉行“三不准原则”的孙二娘黑店更加黑暗。甚至有观点认为他“红丝虎眼睁圆”的相貌是吃人后遗症,将他视为食人魔君。
此外,由于揭阳三霸中张横、穆弘都是兄弟同霸一地,而李立则与李俊同霸揭阳岭,二人都姓李,常因此被误认为是兄弟。

李立魔行胜暴徒,山南酒店震江湖。
虬须赤色移飘舞,虎眼红丝乱动珠。
私下谋财,公开害命毒邪乎。
白龙庙聚英雄义,战死疆场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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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 2018-04-18 07:11 ,被阅读过 492 次。    [举报] 自动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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