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法: 第三句用表“记忆”之字(如“记得”、“长记”、“略记”、“犹记”、“犹忆”、“忆得”、“尚忆”、“还忆”、“偶忆”、“长忆”、“最忆”、“忽忆”、“空忆”、“却忆”等),而第四句则其所忆之事也。如宋欧阳修《过中渡》:“得归还自欲淹留,中渡桥边柳拂头。记得来时桥上过,断冰残雪满河流”;明归有光《《初发白河》:“胡风刮地起黄沙,三月长安不见花。却忆故乡风景好,樱桃初熟正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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