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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写诗的原理一百五十二(怎样从公正体会修养)

huge(远山绿叶) 发布于2020-09-16 09:58   点击:489   评论:2  
七绝 以诗代序
致富潮流太认钱,不分手段逆苍天。失于公正奴权印,腐败安无到处传。


写诗的原理



一百五十二、怎样从公正体会修养

心安理得管着理直气壮的真伪,没有心安理得,理直气壮就没有底气。同样,理直气壮管着心安理得的有无,没有真的理直气壮,就不可能有真的心安理得。

只有在真的心安理得和理直气壮得既无需解释又不怒而威的情形下,不论对自己还是对别人,怎么做才都是合情合理的。合情合理不但意味客观,也意味正义。正义的本质是公正,代表人间最不容辱没、最不容侵犯的一切,永远都不指按主观来解释,更不会随主观主义转移。

公正,字典解释谓:“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常言则指“该是什么情形就是什么情形”,是保持绝对真实客观的意思,也就指合情合理和如此之正义。

一般认为,绝对客观是“不可能”的,毕竟哲学也这样说,但把这用在生活中,如果生搬硬套,青红不分,遇到什么事都想以此搪塞开去,就成了借口,本身就是主观主义和小聪明的。

主观主义和小聪明,由于囿于人性缺陷和认识局限,总是内心唯我的,根本做不到合情合理,更不可能从绝对角度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就自觉不自觉对“绝对”二字有误解成分,尤其运用上的简单化、极端化、扩大化。

绝对与相对,是一对辩证存在的哲学概念,没有绝对就没有相对,没有相对就没有绝对,始从要从客观公正的角度来唯物,任何主观割裂的看法都无法真正理解绝对和相对。

就比如,社会主义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意味要由大多数人当家做主,如果以为“人民”就是所有的人,任何的人,并以此谈公正,就是看不到绝对和相对,而妄谈绝对公正的表现,同时也意味把公正看成相对化,其实是表面客观,而实质却是主观主义割裂认识的。

社会主义的绝对公正,永远是相对于少数人而绝对保证大多数人利益的公正,这才是社会主义的唯物观,而且这种公正无所谓相对于少数人而对大多数人的“相对”公正,因为只要是大多数人当家做主,就不允许少数人掺和进来。

少数人永远是专政的对象,这种情况下,提对少数人的公正,不仅虚伪,存有让印的危险,也是对唯物主义哲学的误读,唯物论不能搞成诡辩论。历史已经证明,少数人在当家做主时就从没有对大多数人公正过,这说明阶级斗争才是对专政进行唯物论的基点,任何诡辩都逃不出主观主义和小聪明

换言之,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不假,但不代表不能尽量往绝对去做,特别始从看得到相对和绝对,永远有清楚的认识而不混淆,如果主观上先投降了,这除了心有所藏,乃至别有居心,还有什么可解释?

唯物论为什么要讲,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透过现象看本质?还不是为了保证绝对与相对的真实客观,乃至真实再真实?所以不要以为,主观上看来是事实的就是真实,只有做到了绝对真实,即经得起推敲和历史拷问的真实,才提得上“公平正直,没有偏私”,才能保证“该是什么情形就是什么情形”,即保证绝对客观。

没有真实,就没有客观,更谈不上公正。比如经济建设问题。如果没有自私自利,没有急功近利,没有贪污腐败,没有沽名钓誉等等居心,有必要连精神道德都不顾,纷纷不择手段吗?如此可否算得上真实客观,而一心一意专心致志聚精会神搞经济建设?

能否问一问,一直以来经济发展再是事实,到底是出乎主观之外,而客观上已经跑冒滴漏尽了的成就,还是尽在于主观智慧意料之内,百分百不折不扣的客观成就?能否算得上社会主义应有的真实发展?需要不需要找主观借口来维护?这样的发展是不是对大多数人都公正的发展?该不该解决越来越突出的腐败无孔不入问题精神道德下滑问题?

对社会主义中国,发展是绝对的硬道理,但是否仅指经济发展一样?能否把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割裂开来?要知道,宪法所规定的社会主义制度性质,党章所规定的先锋队本质,决定了强调和重视社会主义精神修养和思想感情,既不意味对经济发展的否定,也不意味一提精神就不要经济建设。

少数人好用极端说法,来否定人们对腐败和精神道德的关注,就是企图借普遍埋头致富之机,把人们引到“二选一”心理上来,进而把全面发展概念偷换为单一经济建设,以达到他们既掩盖腐败,又可继续倒行逆施的目的,所以把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割裂开来,总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和大多数人的不公正,逃不出主观主义和小聪明以及少数人的野心。

而且,少数人正是用他们的野心,一直明里暗里反对提倡精神文明建设,反对强调社会主义性质,尤其一见人们议论私人利益最大化的弊端,便扣上不懂商业规律的帽子,唯独不敢承认他们维护的是资本主义商业规律,而不是社会主义商业规律。

社会主义商业规律是全民利益最大化,个人利益仅仅是劳动权利所得,除此必须付出劳动义务和作为社会主义公民的独特个人附加值,哪有什么私人利益最大化可讲?。

从社会主义本质上看,全民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国富民强在经济建设中的总追求,但也不能除此便不管不顾,精神文明总是“两手都要硬”的半壁江山,且起的是统领作用,是社会主义非此便不为社会主义的独有国之灵魂,具有宁伤其余,不可伤此的重要地位。

不论目前的经济建设成就是多么巨大的事实,真实的社会主义绝不是经济一枝独秀、少数人占上风的样子,更不是腐败屡禁不止、带病发展的模式,而绝对是物质和精神双丰收,最终以社会普遍良好道德风尚来衡量,且没有少数人以握有绝对财富,以尊严压迫,以腐朽意识和生活方式占上风的,共同富裕、共同进步,和谐发展,不忘共产主义理想,公大于私的社会。

又因为这些都是性质问题,根本问题,故既不分初级阶段与否,也不影响对是否初级阶段的判断。这提示了,初级阶段仅仅是关于社会发展的哲学概念,纵然也可以当做政治概念来客观对待,却不可随意按主观主义进行政治化解释,更不可作为智慧不足的挡箭牌。

说到底,社会主义在任何时候都是尊严平等,分配公平,按劳取酬,权利共享,不仅能够满足大多数人生存生活幸福需要,也能够满足普遍对腰杆子的美好渴望,更能满足对高尚理想的纯洁追求,有远大目标的社会。

这样的社会,是谁欢迎,谁反对?谁会借口这太过理想化,而百般阻挠?谁更愿意为此付出,谁更愿意说这样的社会达不到?为什么?

想没想过主观主义理想化,跟唯物主义理想化有什么质的区别?是不是看不到这些,就丢了理想?想没想过先烈们要的是少数人说了算的社会,还是大多数人说了算的社会?哪种社会对社会主义是真实的?宪法和党章又要的是什么社会?

这些问题又提示了,中国的发展不是没有目标,也不是对目标的不管不顾,看不到这些,谁眼里的事实都提不上真实,因为真实永远在透过现象看本质之中。

腐败问题和精神道德问题,总是人的内因问题,实际是踩在两类不同性质矛盾中间的问题,恰恰是极其危险的问题。这样的问题,不允许轻视,也没有理由轻视,而且不直接对准内因解决问题,外因再强大也是枉然,何况外因也不可孤立静止来看,因为政权和法律同样是由人操控的,仍有人的内因问题,这就让政权和法律永远不可能做得滴水不漏,乃至强大到足以超越震慑而有代替人的内因起决定作用的时候。

不承认这一点,社会主义政权和法律就避不开有虚伪的一面,哪怕由宪法规定得再好,也当不了大多数人的救命稻草。一直以来成百万上千万的党员、干部都齐刷刷腐败,就是无可忽视的证明,况且还没有算上那些一边觊觎,一边寻找机会的人。

只有坚决捍卫社会主义性质,彻底坚持阶级属性,弘扬大多数人的良好阶级风尚,毫不妥协地摒弃自私自利,毫不调和地防止任何侵蚀,才可真正托起政权和法律的威严。这也是修养无法从底线开始,必须重视高尚道德风尚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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