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景德镇市作家协会诗歌研讨会上的发言
黑色真实
各位诗友,各位同好:大家好!
诗歌是文学艺术的一种,相对于其他文学艺术样式而言,诗歌有很多“之最”:
首先它出现得最早,一般认为它是文学的起源;其次是创作周期最短,短到七步之内便能成诗;还有,传播速度最快,流传时间最长,作品数量最多,等等等等。
而我今天重点要说的一个“最”,是它的普及面最广。
因为诗歌是最适合口耳相传的文学样式,所以受众最多,可以说是老少咸宜。即使在今天,在现代诗歌衰微到几乎已经没有读者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从每一个刚学会说话的孩子口里,听到他们背诵那些脍炙人口的古代诗歌名篇佳句;而在古代,尤其是唐宋以来,诗歌的普及面之广,不仅表现在受众多、欣赏者多,还表现在参与创作的人也多——无论是文人还是武士,无论是帝王将相还是平民百姓,在不同场合下,都能或雅或俗地来上一首,或者一句。比如武士荆轲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再比如红楼梦里的凤姐,虽不是诗人,但在宝玉他们赏雪联句时,竟然也能张口就来上一句“一夜北风紧”。
为什么诗歌曾经能够那么普及?为什么今天不再普及?这是我们一再思考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在诗歌普及的时代,诗歌创作无论从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是贴近大众的;诗歌不普及的今天,主要问题还是出在远离大众。
那么,诗歌远离大众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想,可能是在朦胧诗派出现之后,诗坛上的年轻人,过度追求思维的跳跃、意象的奇特及语言的超常组合,写诗只注重自我,不顾及读者不顾及大众,以至于渐行渐远。
我个人认为,写诗绝不是一件纯自我的事,诗人写出来的诗,并不是诗人自己,或者其他写诗的人——所谓圈内的人——能看懂或听懂就行的,必须要有读者,有更广泛的欣赏者群体。
我学写诗是从中学时代就开始学的,一直学到大学时代,但三十多岁以后曾经停下来不再写了,中间有十多年的空白,原因就是对现代诗坛的失望,觉得写了也没人看,没意思。
直到2006年以后,有了一个新的动因,我才重新拾起诗笔。
那时已经有了网络,起初是为了工作的原因,上网寻找普通话教学方面的资料和网站,偶然进入了一个叫“普通话乐园”的语聊室,认识了一批爱好普通话朗诵的朋友(其中包括前央视著名主持人薛飞),他们朗诵的篇目大多是现代文学名篇,但也有其他网友写的诗歌,朗诵者们在选择时各取所需。时间长了,我渐渐发现,他们选择的诗歌,虽然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有一个标准是共同的,那就是:朗朗上口。不符合这一标准的诗,哪怕写得再好,圈内人再怎么欣赏,也都不会有人愿意朗诵;而读起来朗朗上口的诗歌,才会在各个语聊室里,被人们一遍一遍地朗诵演绎,甚至制作成录音文件,发在各种朗诵爱好者网站或文学网站,广为传播。
我突然顿悟:诗歌要复兴,要重新找回读者找回欣赏者,首先要从网络上的这个群体入手,把爱好朗诵的网友及爱好欣赏朗诵的网友作为重点诉求对象、传播对象。
既然如此,那么写作时就不能不充分考虑他们的口味或需要,写出的诗歌应该是:内容深刻含蓄但又不晦涩难懂,语句新颖奇妙但绝不拗口难读。
于是,从那时开始我重新拿起了笔,加入到网络诗歌创作的群体中,并按照上述原则开始尝试在网上写诗。我用“黑色真实”的网名发的第一个诗帖,就是《霸王剑》,那是一首夹叙夹议的抒情诗,虽然论坛上写诗的网友们对这首诗的褒贬不一,但网上的朗诵者们却争相传诵,不约而同地选择它作为朗诵脚本,其中包括一些专业的播音员。当时天津电台的一位金话筒播音员,网名保尔,对这首诗爱不释手,为了朗诵好这首诗,反复試用了不同的配乐,录制了六个版本的录音,发给我听,向我征求意见。而直到现在,全国各地很多艺考生参加面试时,都将这首诗作为自选展示节目之一,经常还会有考生通过我的邮箱或Q*Q*微信向我请教这首诗的朗诵问题。
我的诗越写越多,后来在网上专门建了一个文集,放在红袖添香网,起名“为诵而诗”——意思是为了朗诵而写的诗。
文集的栏目导语中我写了这几句话:
“诗歌之美至少包括三个方面:韵律美、文句美、意境美。
韵律美要求朗读起来朗朗上口,文句美要求讲究语言形式新颖而流畅,意境美要求情境相融回味无穷。
所以,不押韵的诗其实是瘸腿的诗;语怪费解的诗其实是口吃的诗;没有意境的标语口号般的诗则是没有酒味的诗。”
其实,我今天说的观点并不是我的首创,诗歌写作要符合大众审美习惯,要让普通百姓一看就懂,一听就能记住,这是古人早就提倡过的,唐代的白居易不就是一个吗?他不是经常把新写好的诗,先读给一个老太太听,只要老太太说哪句听不懂,他就改哪句吗?
前不久去世的诗人汪国真,他的诗为什么会拥有那么多的读者?为什么会拥有那么多不会写诗但却爱读他的诗的粉丝?原因之一不也是他的诗句朗朗上口却又哲理深刻,哲理深刻却又绝不晦涩吗?
所以,今天,诗歌如果想要复兴,想要重新获得更加广泛的超越圈内人以外的读者或欣赏者,必须摒弃一些病态的审美观、矫情的形式感,以及呓语般的话语方式。
说到话语方式,也就是诗歌语言的问题,我想再说点看法。诗歌语言与日常语言当然是不同的,各种语言单位的超常组合在诗歌中是必不可少的。
所谓超常组合就是对语言的解构,就是打破语法和逻辑的规约。但这里一定会有个度,过度就让人看不懂,只要不过度,即使超常,人们一看照样明白。比如:
我多想在春日里
写一首芬芳的绝句
与太白一起
醉游青山绿水
我多想在夏夜里
写一阕清凉的小令
与清照一起
卧看牛郎织女
这里,“芬芳”的“绝句”,“清凉”的“小令”就是突破语法或逻辑的超常组合,但意思并不难懂,甚至不仔细推敲都不觉得不合语法或逻辑。
所以我们反对语怪费解,并不是反对语言的创新运用,或者叫“语言的陌生化”,那是诗歌的诗味所在之一。
反之,如果诗歌语言缺乏这种创新性的运用,又会陷入另外一种极端:语言散文化。网上曾一度流传的“羊羔体”诗歌便是一例:
《徐帆》
徐帆的漂亮是纯女人的漂亮
我一直想见她,至今未了心愿
其实小时候我和她住得特近
一墙之隔
她家住在西商跑马场那边,我家
住在西商跑马场这边
后来她红了,夫唱妇随
拍了很多叫好又叫座的片子
——这一段,听起来明明就是一段散文,书面上如果不分行,那看上去纯粹就是散文。其实他后面接下来写的还是蛮有诗意的,诗的意象、诗的情感,一点不缺:
我喜欢她演的《青衣》
剧中的她迷上了戏,剧外的我迷上戏里的筱燕秋
听她用棉花糖的声音一遍遍喊面瓜
就想,男人有时是可以被女人塑造的
最近,去看《唐山大地震》
朋友揉着红桃般的眼睛问:你哭了吗
我说:不想哭。就是两只眼睛不守纪律
情感还没酝酿
它就潸然泪下
搞得我两手无措,捂都捂不住
指缝里尽是河流(按:这句应该算是诗家语)
朋友开导:你可以去找徐帆,让她替你擦泪
我说:你贫吧,她可是大明星
朋友说:明星怎么了
明星更该知道中国那句名言——解铃还须系铃人
我觉得有理,真去找徐帆
徐帆拎一条花手帕站在那里,眼光直直的
我迎过去,近了
她忽然像电影上那么一跪,跪的惊心动魄
毫无准备的我,心兀地睁开两只眼睛
泪像找到了河床,无所顾忌地淌
又是棉花糖的声音
自己的眼睛,自己的泪
省着点
你已经遇到一个情感丰富的社会
需要泪水打点的事挺多,别透支
要学会细水长流
说完就转身,我在自己的胳臂上一拧。好疼
这才知道:梦,有时和真的一样
——整体来看,其中还是有诗的元素和本质的。但是,为什么大家感觉它不象诗呢?我认为原因就在于它的语言,过于口语化、散文化,缺乏诗歌语言应有的节奏感和韵律感。
诗歌最初本来就是唱出来的,所以诗歌的语言必须要有节奏感和韵律感,而有了节奏感和韵律感,才更适合于朗诵,才更适合于口耳相传,才能有助于诗歌的大众普及。
谢谢大家!
20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