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关于步韵、次韵、依韵、用韵”的含义
《文心雕龙·声律》有载:“滋味流于字句,气力穷于和韵。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 和诗或词时依照所和诗或词中的韵作诗或词,大致有三种方式: 1,依韵,即与被和的诗或词同在一韵中而不必用其原字。也就是说,同一韵部就可以了。 2,次韵,或称步韵,不但韵部相同,还必须用其原韵的原字,且先后次序都需相同。 3,用韵,即用原诗或词韵的原字,但不必按照原来的次序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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