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翻麦浪 发布于2019-06-21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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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写到一定阶段,用会遇到甁颈,总需要提高和突破。而想突破,就得探索新的领域,掌握更高的水平。本文就是打破传统格律的局限,通过拗救,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平,从而保留许多不愿舍弃的好诗句!让自己的思路更开阔!真正做到运用自如!!
唐宋诗病举隅│声律篇:(6)拗救
(本文观点:拗救手段,打破了诗词格律森严壁垒,实现了语言的自由。)
“拗救”是两个概念,一是“拗”,一是“救”。“拗”是近体诗中不合平仄常格的字眼。我们知道,平仄常格只有四个句式: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除此四句者,皆是“拗句”。因为近体诗的平仄关节点在于二四六字,根据“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用调整其他字句平仄的方式使含有拗字的诗句符合格律的方法,便是“拗救”。“拗救”一法,可以说是打破了诗词格律森严壁垒,实现了语言的自由。
“拗救”分“本句自救”和“对句相救”两种。下面便分别述之。
一、本句自救。
在一句诗中,一三五本可不论,当第一字当平而仄或第一字当仄而平时,就必须用补救手法,使诗句音律更加和谐,比如:
1.第一字当平而仄,第三字易仄为平。
镜湖流水漾清波(李白《送贺宾客归越》)
渚清沙白鸟飞回(杜甫《登高》)
拗救手段,打破了诗词格律森严壁垒,实现了语言的自由
2.第一字当仄而平,第三字易平为仄。
亭脊太高君莫拆(白居易《高亭》)
商女不知亡国恨(杜牧《泊秦淮》)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要犯孤平时,也必须要自救。比如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当平用仄,难免造成“仄平仄仄平”和“仄仄仄平仄仄平”这样的孤平句式,如何补救呢?我们只需把五言的第三字或七言的第五字变仄为平即可,试举两例:
1.五言第一字当平而仄。
北风江上寒(孟浩然《早春有怀》)
本句标准格式为“平平仄仄平”,但首字“北”变平为仄后,第三字位置“江”必为平声,才可以避免孤平。
2.七言第三字当平用仄。
未到晓钟犹是春(贾岛《三月晦日送春》)
本句标准格式为“仄仄平平仄仄平”,但第三字“晓”变平为仄后,第五字位置“犹”必为平声,才可以避免孤平。
在唐诗中,这样的孤平自救句式很多,比如:李商隐《落花》:“高阁客竟去,小园花乱飞。”;王维《归嵩山作》:“流水如有意,暮禽相与还。”;孟浩然《与诸子登岘山》:“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有时,一首诗中连续出现两处孤平自救句式,如李白 《宿五松山下荀媪家》:“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本诗中的第二、第六句,均属于孤平自救句式,可见如此句式是近体诗中常用句式,也是诗词创作中所必需掌握的变通手段。但有一点需要强调,七言句中“平仄仄平仄仄平”虽然第一字也是平声,但仍属于孤平范畴,同样需要将第五字变为平声相救,即变为“平仄仄平平仄平”,这样才符合格律要求。
拗救手段,打破了诗词格律森严壁垒,实现了语言的自由
二、对句相救。
对于一些特殊句式,本句如不自救或者无法自救时,就需要对句出马相救。对句相救又分“小拗对句救”和“大拗对句救”。
1.小拗对句救。近体诗中,七言的第五字、五言的第三字如不合平仄规范,则形成小拗,但小拗本句已不可救,只能选择对句相救。比如:
落日鸟边下,秋原人外闲。(王维《登裴迪秀才小台作》)
这句的标准格式当为“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但实际上出句中“鸟”字变平为仄,故对句中“人”字处变仄为平,以求声律和谐,唐人诗句中此类句式很多,试看下面几例: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李白《赠孟浩然》)
歌声袅袅出清漠,月色娟娟当翠楼。(杜牧《南楼夜》)
上述拗救方式,是前仄拗后平救,但也可能是后平拗前仄救。诗人写诗,有时对句腹节上字非用平声不可,于是就将出句腹节上字的平声改用仄声,来个平拗仄救。总之,小拗对句救,是高水准诗人的惯用手法,同时,这种方法经常与孤平自救结合使用,形成一字双救,比如: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许浑《咸阳城西楼晚眺》)
出句“日”字,当平而仄,形成小拗,对句第五字变为平声“风”字,既救本句之“欲”以免孤平,又救上句之“日”字的小拗,一举两得。唐诗中这样例子不少,比如赵嘏《长安晚秋》:“残星几点雁横塞,长笛一声人倚楼。”小拗之拗,在于第三、五字上,因非平仄关节点,故亦可不救。唐人多救之,然诗到宋代,亦多不救者。不过初学者“入门须正,立志须高”,最好宗法唐人,遇不可避免之小拗句式,尽量对句相救,以求笔法正统,声律和谐。
2.大拗对句救。小拗之拗,在于第三、五字上。而大拗之拗,则是在诗句二四六字的平仄关节点上突破了平仄限制。小拗可救可不救,大拗则必须对句相救,不然就属于出律范畴。试看: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
出句标准句式当为“仄仄平平仄”,而 “不”字变平为仄声,那么对句将第三字变为平声“吹”字即可,此即为大拗对句救。再举一例:
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李商隐《登乐游原》)
同理,出句标准句式当为“仄仄平平仄”,而“意”“不”两字均变平为仄,那么对句仅将第三字变为平声“登”字即可,此亦为大拗对句救。
七言亦同此理,比如许浑《旅怀作》:“眼前扰扰日一日,暗送白头人不知。”;杜牧《江南春》:“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杜甫《暮归》:“年过半百不称意,明日看云还杖藜。”也都属于大拗句,出句第六字当平而仄,对句第五字,易仄为平,也避免了孤平,这样就符合格律要求了。
拗救手段,打破了诗词格律森严壁垒,实现了语言的自由
最后,还要介绍两种特殊句式。一是“特拗句法”,一是“丁卯句法”。这两种句法都是属于“拗句”,也是可以不用救的。
1.特拗句法。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格式的特点是:五言第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七言第五、六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这样的句式叫做“特拗句”。比如张籍《夜到渔家》:“渔家在江口,潮水入柴扉。” 这种特定的平仄格式,习惯上常常用在律诗第七句。甚至引为时尚,例如李白《渡荆门送别》:“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绝句中也经常用到特拗句式,一般用于第三句,例如王昌龄《听流人水调子》:“孤舟微月对枫林,分付鸣筝与客心。 岭色千重万重雨,断弦收与泪痕深。”由此可见,在使用特拗时,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不再是可平可仄。特拗句一般多用于律诗之第七句,绝句之第三句。另外,特拗句是常用句式,故不必救。
2.丁卯句法。“丁卯句法”称谓始见于方回《瀛奎律髓》,为唐代诗人许浑所创,他喜欢将律句三字尾的声调改为“仄平仄”对“平仄平”,以显示拗峭变化,为后人所仿效。因为许浑有《丁卯集》问世,故后人将这种句法称为“丁卯句法”。比如孟浩然《望洞庭湖赠张丞相》:“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刘长卿《寄李侍御》:“旧国人未归,芳洲草还碧。”;白居易《二月二日》:“二月二日新雨晴,草芽菜甲一时生。” 可谓不胜枚举。不过,我们从例句中可以看出一个规律,“月”“国”“日”皆为入声字,在宋词中,有“以入代平”之说,或是从“丁卯句法”中而来。不过随着“孤平”理论盛起,虽“平平仄平仄”特拗句法常见于奇数句中,但“仄仄平仄平”丁卯句法在韵脚句中已经废而不用,故今人不可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