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庄子显灵记》之七
诗在中国的发展是经历了从无规矩到有规矩最后又从规矩中解放出来的过程的。大自然当然是有着大秩序的,但到了一些具体的微小的事物上这秩序便模糊了,因此便有了所谓的“模糊学”,或许是要在模糊中寻找相对稳定的规律吧。
但宇宙的无限大和物质的无限可分似乎也就决定了要想完完全全地把握自然恐怕是不可能的。反过来说,如果这世界是上帝造的,要上帝完完全全地控制住人也同样是不可能的。于是人便自己来控制自己了,因此便有了被庄子所憎恨的“人间秩序”。但好在庄子并不自相矛盾,既然说了憎恨“人间秩序”,便不去做宰相,而做漆园的小吏当是为了糊口;即便是搞文学创作也绝不去写要分行断句押韵脚的诗,只是写了几篇被《显灵记》称之为“赋”的散文来表现自己的文采、发泄了一番自己的感情,并说出了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而已。
《道德经》和《论语》都与诗没有太大的关系,大概是因为他们的作者也知道诗这种形式是不适合于用来直接表述思想的。虽然《道德经》和《论语》最后还是把思想说得不甚明确,那只是因为语言太过于“简洁、漂亮”的缘故。或者这也不仅仅是当时书写工具的障碍,而是他们也和《显灵记》的作者一样,把做文章当成了解方程式了吧。
屈原是用诗来表达了一番自己的,但并没有用诗来说理,只是表达了自己对楚王的情感而已,这是没的说的。分行断句押韵脚地用诗来表达感情无疑是要增加其感人的力量,虽然最终屈原并没有因此而令楚王回心,自己去投了汨罗江喂了鳄鱼,但毕竟感动了后来的千千万万的人,并成了近代用来宣传爱国主义的教材。据《显灵记》言,庄子对屈原是小有不满的,认为屈原虽然用诗言了志,但离表现天地的大美还有着相当的距离,即虽然是“上下而求索”,却还不能“游于无极,意态飘渺”。这也难怪,在庄子的眼里除了老聃还能放得下谁呢?
相比较之下,《显灵记》的作者就显得愚蠢得多了。本来是要用《显灵记》来宣传自己的新古典主义却又非要顺便炫耀一下自己的诗才,为了说明自己除了自由还能格律,还要以自由为体、曲为头、词为脚,结果自然而然为我们塑造出了一件看上去很是滑稽的形象:头上顶着王国维的“枯槁”的辫子,脚是和周树人原配夫人朱安女士一样的小脚,而身体虽然还算正常,却还是有着五少爷的驼背和港亨的啤酒肚,因为那所谓的自由也还是很不利落的自由,还要押着韵脚来显示一下自己的功力呢。
其实诗发展到今天押不押韵早已是不重要的事了。关键在于你的句子里有没有诗的“境”(据说这也是《显灵记》的作者十分看重的呢),而诗真正打动我们的正是这“境”,否则即便句句押韵也是没有意义的。诗在它发展的幼年期押韵是为了便于歌唱或吟唱以及朗诵,但现在诗已变成了用心来默读的成熟形式了,再来折磨自己还有什么意义呢?当然如果是写格律自然还是要按照老规矩去写了,但那是在当今已是极少数人的行为,做得好与不好我们就不必去讨论了。
200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