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诗词形式和内容
大家所谓的格律,只是诗词的形式之一,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形式和内容的关系是个老课题,形式既可以独立也不可以独立于内容。过去曾经因思想内容消极(甚至说反动),而不学习李煜的词。这就是唯内容而否定形式的结果,何况内容的好坏是因人的思维标准而异的。李煜词的形式用得极好:他用最平常的字词,最精炼,最确切,最深刻地抒发出他的情感。尤其是他“花落去”之后的词,是他真情的写照,犹如喷血挥泪。可以说,没有他的落拓经历就没有李煜的好词。所以不管李煜为人如何,他对词形式的运用水平是独到的,值得后人学习和继承。形式是可以脱离内容来研究的。诗词的形式就是格律,历史中的格律诗词只是把格律固定化了。是不是可以讲,格律就是格调音律之意?诗词与白话文本不同,除了行文长短不同之外,最基本的不同应该是注不注重格律。诗词是要爽口的文字体,必须讲究音韵的格调音律。一讲究音韵,长了就难写。所以古诗词的格式短小,像豆腐干。词最长也不过百余字,越长其格律限制就越弱。这种形式的诗词难于准确地(不是刻板地)表达意思,反而带来偌大的遐想空间,让读者越读越有味。最准确的行文就是科技论文,几乎没有活动的余地,不是专业人士,读起来就乏味极了。所谓自由体诗,如果没有格律就是白话文的分句排列,那不是诗。诗必须有意境,必须讲究格律。格律可以非固定化,但也不能无格律,这恐怕要有专门的研究。我看了柳中秧的《楚歌》,27章的七言长诗。有人说是用古体诗向史诗迈进的典范。是不是典范先不去说及,就这种试探是可嘉的(见附录),他起码是讲究了格律,又不拘泥与旧格律的固定格式。是否可以运用词的长短句的特点组合出长诗体,更讲究音韵的转折运用,吟诵起来更爽口呢?有兴趣的人可以试试看,未必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