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边小镇 发布于2018-02-19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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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三仄尾”,就是标准【诗核】内的平仄失去平衡;
那么“拗救”,就是使【诗核】内的平仄完成再次平衡!
华诗:“特定式”是否值得商榷?(1-5H)
一个完备成熟的理论,一定要能自圆其说!
对于标准句型“中平平仄仄”,如果第三字使用仄声,那么第四字可以使用平声“施救”,即“中平仄平仄”句,以避免“三仄尾”,这也是“同句拗救”的一种。
不过,王力先生将这种句型称之为“特定式”,并且要求第一字,一定使用平声,而不是“可平可仄”的“中”;对此《云翔诗谱》认为没有必要,因为第一字是属于【诗核】以外的平仄,其变化与否,不影响【诗核】内的平衡与对称。
《云翔诗谱》用新概念的【诗核】(【律核】)理论来解释,似乎是更加清晰和明确,因为标准体的【诗核】(【律核】),其核内的平仄是对称平衡的,无论任何情况下,都是要论的,如果属于核内的平仄失去对称与平衡,并且“打破”了“双因子”特征,那么一定是瑕疵体;倘若对瑕疵体“强行”调整,使得【诗核】内的平仄,重新达成平衡,这就是“拗救”的原理。
对于 “中平仄平仄”这种“同句拗救”句,如果用【诗核】来呈现,则是:
标准【律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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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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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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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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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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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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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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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律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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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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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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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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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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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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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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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律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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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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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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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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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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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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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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拗救【律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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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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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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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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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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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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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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拗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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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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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原本由八仄与八平组成的标准【诗核】,在“同句拗救”情况下,依然是八仄与八平,重新达成平衡,只是【诗核】内的平仄出现不对称,并且出现“二、四”同声瑕疵,唯一好处是避免了“三仄尾”。
对比标准体【诗核】:
标准【律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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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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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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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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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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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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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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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律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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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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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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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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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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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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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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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律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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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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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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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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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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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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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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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律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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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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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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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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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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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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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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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句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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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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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如此,《云翔诗谱》还是建议,除非实在无法避免,最好还是使用标准体律构,以保持【诗核】内的平仄对称与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