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行诗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神曲》的作者但丁曾写过流传千古的三十一首抒情诗,都是写给单相思中的恋人贝尔特丽采的,被许多名著的老师们“感叹爱的力量如此伟大!”后来被意大利诗人彼得拉克继承发扬形成了十四行诗,十六世纪流传到英国被莎士比亚传承发扬。
十四行诗是西方的格律体诗歌,有着严谨的用韵规范。西方十四行诗主要包括两种韵式,一是彼得拉克式,二是莎士比亚式(因为据说莎士比亚是英王伊丽莎白一世的儿子,所以也称伊丽莎白式)。就像中国的格律诗词一样,无韵不成诗,西方的十四行诗,如果不按韵式写,就不能称之为十四行诗,也不会达到意蕴的效果。中国引入十四行诗后,诗人们也都遵循着西方的韵式,和中国律诗不同的是每行诗的末字必须相互押韵。用英文大写字母代表韵脚,其韵式大体如下:
1、彼得拉克式:ABBA,ABBA,CDE,CDE;(每一个字母代表每行的末字)
2、沙士比亚式:ABAB,CDCD,EFEF,GG;
3、可放宽:ABBA,ABBA,CDC,DCD或ABBA,ABBA,CDC,EDE。
也就是说:彼得拉克的十四行诗按行数分是四、四、三、三排列,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按行数分是四、四、四、二排列。式中的字母代表韵律,即彼得拉克式的前两个四排第一和第四行的尾字是同一个韵(A),第二和第三行的尾字是同一个韵(B);后两个三行本段可以不押韵(CDE),但后一个三行的对应句必须押前一段的韵(CDE)。莎士比亚的韵式是:第一段的四行隔行押韵(ABAB),第二段的四行可以不同于第一段,但也要隔行押韵(CDCD),第三段同(EFEF),但最后两行必须是同一个韵(GG)。所谓放宽是对彼得拉克式讲的,主要是指后两个三行,即两个三行可以合起来隔行押韵(CDC,DCD),或最后三行另取一韵,但必须在中间一行压前三行中间一行的韵(CDC,EDE)。不过在莎士比亚和勃朗宁的诗中,由于翻译的关系和作者诗句排列习惯,可能不是这里讲的那样,像是“破格”或有些混乱,但我们主要欣赏的是诗的意境情感和思想内涵,不必过于拘泥中文音韵。
中国十四行诗用韵规范主要是沿用西方的规范。此外还可以适用于格律体新诗规范,通韵式(同韵到底),隔行韵(可间隔一行,也可间隔多行),节转韵(不同的诗节可押不同的韵),还可放宽同韵与近韵均可使用。每行的字数也没有限制,根据自己的喜爱和习惯,相对比较灵活。中国十四行诗的代表性诗人是冯至和白马。冯至可以说是中国十四行诗的开拓者;内蒙古剧作家、诗人白马(马世新)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创作了一百多首中国十四行诗,作者将这一泊来诗体与中国传统诗歌审美观念相结合,创作出了一种适合中国普通读者欣赏习惯的十四行诗样式。其诗为三段式,押韵格式为ABBA,ABBA,CDCDCD或ABAB,ABAB,CFDFEF,总体来说每篇诗中最多不超过六韵。其风格特点是语言自然朴实,节奏清晰流畅,富于感性、悟性、情趣和哲理,适合各层面的读者阅读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