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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怎样认识近体诗

huge(远山绿叶) 发布于2017-04-08 00:04   点击:2072   评论:9  
《七律•以诗代序》:
问谁能把真花织,锦绣几时曾逆天。莫借匠心胡自恃,不知造化好悠然。
人间妙手同无比,井里阴风只一专。我劝诸君微侧耳,便闻蛙语未能圆。

------根据新情况,附几句声明:
其一:有的人诋毁我说,到处评诗写诗显能,既然如此,有不喜欢互动的诗友,请给我留言,以免打扰静宅,道不同不相谋,实属正常。
其二,有的人看不惯我对诗友的真诚,说人家说一句,我要说十句,还要写诗,太烦人,既然如此,也请不喜欢这样交流的诗友,给我留言,以免我跟评互动,话不投机半句多,或者干脆不发言,我就没机会跟评了,不也很好?
其三,无以上要求者,视为与我同道,一切照旧。我是一个爱说话的人,不是对人爱答不理的低头客,人谓“性情中人”,不懂得伪装,只好如此。不同道,不相谋就是了,何必为此龃龉?

古体诗和近体诗都具有格式的对称性,其区别在于古体诗具有大体的对称性,近体诗则有较严格的对称性。

考察近体诗鼎盛时期唐代大量创作实践和名家们无以计数的作品,特别是观察以格律谨严著称的杜甫诗作,就会发现,是人们自缚手足的认识和由此导致的狭隘观念,把近体诗推向了僵化的臼坑,让手足自缚的同时也绑架了近体诗创作及其格式的运用。人们往往沉浸于把近体诗推向它的顶级格式,而不关心这种格式产生的规律性,这无疑是一种文人酸腐,无病呻吟的可恶现象。

实际上,近体诗格式的基本规律在于,除了允许约定格式,即所谓“律句”外,还允许非约定性句式的存在,即诗首先有“诗句”,而后才有律句,律句丰富了诗句的表现方法。

具体表现为,除了每个句子的第二字要保持ABBABAAB这种可循的格律外,特殊格式平平仄平仄,与仄仄仄平仄,是大量使用的,直至每联的出句只要能保持住韵脚,前四字或前六字用平用仄都是可以的,因而出句有通仄的情形,却没有通平的情形,这才是写近体诗每联出句的技术要害所在。

至于每联的对句,才确是近体诗体现格律性的重要一环。在与出句保持ABBABAAB这种可循性规律的同时,以第二字为参照,其它各字本着“保仄,避孤平”的原理,律句便可成立。独五言和七言不同的是,七言第二字可孤平,而五言第二字不可。

实际上,七言格式也只是在五言格式变化基础上,前面加上“中平”或“中仄”二声而已,不过因七言诗句相对五言较长,出句通仄的情形尚未见。

五言平起用韵:

出句:平平仄仄平(中平中仄平)

对句:仄仄仄平平(中仄仄平平,中仄中平平)

五言平起不用韵:

出句:平平平仄仄

(中平平仄仄,中平中仄仄,平平仄平仄,中平仄平仄)

对句:仄仄仄平平(中仄仄平平,中仄中平平)

五言仄起用韵:

出句:仄仄仄平平(中仄仄平平,中仄中平平,中仄平仄平)

对句:平平仄仄平(中平平仄平,平平中仄平)

五言仄起不用韵:

出句:仄仄平平仄

(中仄平平仄,中仄仄平仄,中仄中平仄,中仄平仄仄,仄仄仄仄仄)

对句:平平仄仄平(中平平仄平,平平中仄平)

七言平起用韵:

出句:平平仄仄仄平平

(中平仄仄仄平平,中平中仄仄平平,中平中仄平仄平)

对句:仄仄平平仄仄平(中仄中平平仄平,中仄平平中仄平)

七言平起不用韵:

出句:平平仄仄平平仄

(中平中仄平平仄,中平中仄中平仄,中平中仄仄平仄,中平中仄平仄仄)

对句:仄仄平平仄仄平(中仄平平中仄平,中仄中平平仄平)

七言仄起用韵:

出句:仄仄平平仄仄平(中仄平平中仄平,中仄中平平仄平)

对句:平平仄仄仄平平

(中平仄仄仄平平,中平中仄仄平平)

七言仄起不用韵:

出句:仄仄平平平仄仄(中仄中平平仄仄,中仄平平仄平仄)

对句:平平仄仄仄平平(中平仄仄仄平平,中平中仄仄平平)

近体诗的平声韵脚,道理同第二字一样,属于格律可循性的特殊标志,除例用平韵外,此字的孤平不论,也是无法论的,唯据句子第二字推来,此处可见有单平字,或双平字。

深加追究,从古人大量使用三仄脚,三平调(尾),且站在有些人的角度认为只有这一处“出律”的情形来看,再从规律上分析,证明三仄脚,三平调也是近体诗所允许的(尤其三仄脚,上已证明),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诗例见下)。
    这样看来,上面的句式亦有变数。但是,因为三仄脚,三平调的声调相同,运用还是要讲究一些,即声调可以不计较,发声如开口、撮口、阴平、阳平,这些还是要分辨的,这关系到听读的和谐与否。

由此可知,就格式讲,写近体诗本没有什么奥秘可言,唯绝句和律诗除了句数的区别外,就是对仗。

绝句和律诗都可以运用对仗,但绝句可不用对仗,律诗却总要有一至二联例用对仗。通常中二联重于首尾联,颈联重于颔联。律诗也有未用对仗的情形,下面会说到。

对仗亦有严对和宽对之分。用不用对仗,用在哪里是格式问题,如何组织对仗却是句法问题。这也同样适用于词和曲的格式特点。

我赞成对仗宽严以大体有致为要,更赞成根据具体情形来运用对仗,不认为对仗越严越好。同时,也不赞成一点不重视对仗的律诗。实际上,这与赞成与否完全无关,而属于这样的审美范畴,即某种形式的文字艺术,应该给人以什么样的欣赏性和感染力的问题。

注:本文摘自拙文近10万字的《谈写诗的感受》中的一个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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