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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夜话(16)梅三娘     作者:庖丁

民国三十五年春,甬城和义路巷口,新设一面摊。摊主为一素面青袄女子,名三娘,年方十七八,北国口音,携一幼弟,租余家偏房栖身。每天携弟负担,早炊暮归,不辞辛劳。
巷口虽离闹市,然临港口人流颇杂。三娘至此不数日,便名声雀起。其伊面色泽金黄,爽滑劲道,再者汤汁清亮,浇头鲜香,价亦极公道,遂即为客所遍传。尤其隔巷之党国疗养院,此间多北方客,性嗜面食,更趋之若鹜。
余上学前,也必以此面为食。尤喜其牛杂面者:青瓷海碗,云丝靓汤,大勺喷香软烂之牛杂,缀以几叶碧绿香菜。若天寒时,再洒些许香辣油,可谓淋漓酣畅,妙不可言。常面汤未尽时,就作唏嘘状,三娘见后必含笑,再添许些汤肉,并揪耳频催上学,时常引得熟客间调笑。
三娘平素少言寡行,然人缘极佳。不惟客人,与邻里也甚融洽。每逢节日,常送些自制糕点。若逢相邻急事,亦多来帮衬。家母亦甚怜之,情同亲出。唯每问及家世,常左右言他。揣其必有难言之隐,久也讳之。
一日黄昏。余学归途径其摊,见摊前凳倒桌翻,食客正作鸟兽散。三娘手执利刃,指一伏地男子,高呼:“诸位高邻,我沧州梅三娘是也,为报义父一家血仇,候此贼多年矣!今苍天有眼,得手刃之!快哉,快哉!”仰天哀呼数声,继而拱手道:“此事由我而起,我自去官府理论,惊扰邻里了!承蒙多年关照,就此拜别。”言毕,跪地数叩,拂衣坦然而去。
余大惊,归告母。母叹曰:“其眉宇间多英爽之气,果然非常人也。我等有幸为邻!”问其弟所归,母默然不答。
不日,其案详述于《甬报》,曰:凶手梅氏,山东沧州人氏,为殷商秦翁之远方义女。秦侄谋财诬告,致秦氏一门除一三龄幼子外,皆屈死狱中。三娘闻讯四处寻访伸冤不果,遂携孤潜踪,伺机雪恨。后探得秦侄将转任于甬城党国疗养院。随至侯之两载。日前于面摊,先以麻药仆翻之,再启利器手刃。事毕自去官府。有司言戡乱之际宜重判,定于六月行刑云云。
余闻讯怄恸。母亦泫然,但言:“善人自有善报,天必鉴之。”其后,家母常携衣食狱中相探。我亦哀求欲往。彼不许,传言善从母命,好生读书。
其时,宇内风云突变。四月仲,革命军兵锋逼近甬城。城中显贵争相外遁,诸机关已同虚设,学堂更早闭门月余。
是月十八日晨,忽闻枪炮之声骤起于江北岸,午后忽闻人传,大军已入东门口矣。闻讯,即赴其所囚之望春监狱,十里之地,旋即而至。但见狱门洞开,院内狼藉一片,人迹罕见。遇一老狱卒询之,答曰:“有共军小队昨晚夜袭,众犯俱已散尽矣。”问三娘踪迹,答不知所终。遍寻无果,木然而归。
及告诸家母。母答曰:“三娘,非常人也,当有异命,吾儿勿忧。”从此切切期攀,终无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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